政治雷達法律在中華民國舉辦商展辦法 › 第10條

在中華民國舉辦商展辦法 第10條

展覽物品之進 (出) 口,應依進 (出) 口相關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在中華民國舉辦商展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