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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12條

建物現值之估計程序如下: 一、計算建物重建價格。其公式如下: 建物重建價格=建物單價x建物面積 二、計算建物累積折舊額。其公式如下: 建物累積折舊額=建物重建價格x建物每年折舊率x經歷年數 三、計算建物現值。其公式如下: 建物現值=建物重建價格—建物累積折舊額 前項建物單價,應以不同主體構造種類之建物標準單價為準。但建物之樓層高度、層數、材料、用途、設計及建築物設備等特殊者,應酌予增減計算之。 第一項建物現值之計算,得簡化為下列公式: 建物現值=建物單價x【1 —(年折舊率x經歷年數)】x建物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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