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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得視地熱能潛能及本辦法施行情形,依本條例第四條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辦理招商遴選作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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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