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 第271條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71條

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平面圖,應以平板儀或經緯儀實地測繪之,並註明邊長,以公尺為單位,量至公分為止。
AI 白話解釋
← 第270條看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全文第27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