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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77條

建物測量圖及建物測量成果圖由登記機關永久保管。 前項建物測量圖及建物測量成果圖以段為單位,按建號順序每五十號或一百號裝訂一冊,並編列冊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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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