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基本工資審議辦法 › 第3條

基本工資審議辦法 第3條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辦理日常事務。置工作人員若干人,協助工作,由有關單位調兼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基本工資審議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