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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 第1條
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規則依信託業法
第十八條之一
第二項、證券交易法
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
第六十二條
第二項、保險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第一項及第一百四十六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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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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