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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或組織從事測繪業務許可辦法 第3條

外國人或外國組織辦理專案測繪業務,應符合下列資格要件之一: 一、外國自然人:具有其本國政府核發之測繪專業證照者。 二、外國法人:依其本國法律設立登記,且其設立目的或業務與測繪相關者。 三、外國組織:其組織目的或業務與測繪相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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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