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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條

外國保險業因保險契約涉訟時,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者外,由中華民國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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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