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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政府航海人員執業證書認可辦法 第15條

持有經認可之外國政府航海人員執業證書者,依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規 則附表一之規定申請晉升考試時,其服務年資自認可之日起計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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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