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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6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應設置防止污染設備,並備置海洋污染防止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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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