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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標準
› 第3條
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標準 第3條
簽證費分為停留簽證費及居留簽證費,其費額如下: 一、單次入境停留簽證,在國內申請者,每件新臺幣一千六百元;在國外申請者,每件美金五十元。 二、多次入境停留簽證,在國內申請者,每件新臺幣三千二百元;在國外申請者,每件美金一百元。 三、單次入境居留簽證,在國內申請者,每件新臺幣二千二百元;在國外申請者,每件美金六十六元。 四、多次入境居留簽證,在國內申請者,每件新臺幣四千四百元;在國外申請者,每件美金一百三十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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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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