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規則 › 第12條

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規則 第12條

外籍航空器及其裝載之客貨,均應於降落後起飛前,依法接受有關機關之檢查。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規則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