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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 第11條

外送平臺業者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外送平臺業者不得強制排定外送員上線期間,或違反外送員意願使其維持上線狀態。 二、外送平臺業者對於外送員拒絕接單或選擇下線休息,不得有不利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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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