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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銷品售後服務或運回整修通關辦法 第8條

外銷品經整修後復運出口時,應以由原復運進口之口岸出口為原則,如有 特別原因得改由其他口岸出口,惟須事前向原進口地海關申請核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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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