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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27條

第 五 章 業務檢查及裁處程序
主管機關對於涉有違反本法規定者,得依檢舉或職權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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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檢查及裁處程序」的其他條文

第25條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按月記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組織發展、商品或服務銷售、獎金發放及退貨處理等狀況…第26條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檢查或限期令多層次傳銷事業依主管機關所定之方式及內容,提供及填報營運發展狀…第28條主管機關依本法調查,得依下列程序進行:一、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二、通知當事人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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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