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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第9條

技術引進計畫所需之儀器、設備、原料、零組件或產品雛型經於技術引進計畫書中載明品名、規格及進口數量並經許可者,得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之規定申請進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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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