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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發展法 第2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該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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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為促進我國太空活動及太空產業之發展,提高國民生活福祉,協助人類社會之永續和平發展,特制定本法…第3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太空活動:指運用發射載具或太空載具進行太空探索、對地觀測、建構通訊傳…第4條為執行國家太空政策及計畫,協助推動太空發展相關事項,政府應以專責法人辦理相關業務。第5條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一、國家太空發展基本政策之擬定。二、國家太空計畫之規劃、訂定及宣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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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