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官兵權益保障會復審及再申訴事件審議規則 › 第9條

官兵權益保障會復審及再申訴事件審議規則 第9條

對於復審事件,應先為程序審查,如無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情形者,再為實體審查。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官兵權益保障會復審及再申訴事件審議規則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