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客船管理規則
› 第81條
客船管理規則 第81條
客船之上甲板或其他未封閉之處所,不得用以核算乘客定額,除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為航線上無險惡風浪之虞之內水航線客船,准予搭載甲板乘客時,得准予核算乘客定額。但下列處所面積仍不應計入。 一、艙口、天窗、舷側水溝或其他障礙物所佔地位。 二、甲板室、艙口、天窗及舷側水溝等相互間之寬度未滿六十公分之處所。 三、船艏艛甲板。 四、上甲板或船艏艛甲板自艏材至距為船長八分之一處之間。 五、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為在緊急時需用以集合乘客之處所。 六、其他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為不適於搭載乘客之處所。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80條
看 客船管理規則 全文
第8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