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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本標準所定收費數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等影響因素,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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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者,應繳納報名費新臺幣五百元。前項報名費,基於推廣客語及教育宣導之需,減…第3條考試合格證書,收取製作費新臺幣二百元,補發、換發者亦同。基於推廣客語及教育宣導之需,初次領發…第4條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簡章置於報名網站供考生下載使用,不另收費。第6條本標準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一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五月八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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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