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 › 第22條

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 第22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一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21條看 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