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 第7條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家庭教育之相關資料內容,包括親職教養與婚姻經營問題之預防教育及宣導。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