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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航空測量攝影與遙感探測攝影作業規則 第7條

辦理單位應依內政部核定之航攝或遙攝作業實施計畫為之。 違反前項規定者,得停止受理該辦理單位申請航攝或遙攝作業一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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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