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 › 第14條

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 第14條

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供公眾使用或公有之建築物,其建造或使用,仍依建築法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