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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 第5條

本辦法所稱爆炸物配購證 (以下簡稱配購證) ,指經濟部發給載明使用單 位有關申配爆炸物之種類、數量及使用地點,以供使用單位購買並提運爆 炸物之憑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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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