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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5條

第 五 章 附則
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申請人或管理者之網路設置核准或網路審驗合格證明時,副知數位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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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44條申請設置技術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或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檢具之申請文件,不予退還。申請人…第46條申請人或管理者製造、輸入或持有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第47條本辦法所定之相關書表、證照,其內容應記載事項及格式,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由主管機關另行訂定公…第48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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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