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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法 第70條

第 五 章 考核財務效能
審計機關於政府編擬年度概算前,應提供審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及建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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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財務效能」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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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