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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國庫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人事室辦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承辦本處人事規章、組織編制、員額配置及其有關事項。 二、關於承辦本處職員任免、遷調、銓敘、俸給、職務歸系列等、考績、 考勤、獎懲、訓練進修、退休、撫卹、資遣及其有關事項。 三、關於本處職員及其眷屬保險、福利互助、實物配給、各項補助費與退 休人員及其眷屬保險之審核事項。 四、關於本處員工福利及文康活動之事項。 五、關於本處人事查核及其有關事項。 六、關於本室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之編製事項。 七、關於本處人事資料檔之建立保管與運用及本室文書檔案事務之管理事 項。 八、關於其他人事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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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