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 第2條

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2條

本室事務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細則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