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科以上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許可與設校及教學品質保證辦法 › 第7條

專科以上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許可與設校及教學品質保證辦法 第7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第九款所定實驗規範,應依其實驗教育計畫之特定教育理念,擬訂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所定學校制度、行政運作、組織型態、設備設施、校長資格與產生方式、教職員工之資格與進用方式、課程教學、學生入學、學習成就評量、學生事務與輔導及社區與家長參與事項,並載明不適用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定法律之條項。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專科以上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許可與設校及教學品質保證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