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 第15條
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15條
現成船特別檢查,依下列規定施行之: 一、船身檢查。 (一)船殼及各肋骨組、樑柱等部分質料應經測試,應無損傷腐蝕。 (二)船殼的水密情況良好,結構應堅固,舵之裝置必須正常。 (三)須換修部分,其換修必須正常。 (四)試航時各種裝置及設備應正常完善。 二、動力小船之機器檢查。 (一)汽缸、汽缸內套、汽缸蓋活塞及漲圈等構件組合正常,各軸桿承及襯套裝置應緊密合宜。 (二)操縱裝置應正常。 (三)試車情況必須正常。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4條
看 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全文
第1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