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 第35條

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35條

審理期日,除有特別規定外,少年不到庭者不得審理。
AI 白話解釋
← 第34條看 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全文第3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