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 第38條

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38條

執行保護管束者與受保護管束兒童接談時,應選擇適當之處所為之。
AI 白話解釋
← 第37條看 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全文第3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