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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39條

少年法院交付留置觀察、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兒童,以能自理生活者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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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