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 第10條

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10條

安置機構執行安置輔導計畫時,就涉及司法、教育、衛生、勞工、警政、戶政或其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事項,得主動或請求法院、主管機關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配合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