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 第2條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第2條
少年矯正學校(以下簡稱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目標明確:教學活動應有明確目標,將學習內容融入學習活動中。 二、計畫周延:教學設計應透過周延之教學計畫,切實施行。 三、安全考量:教學活動應注意交通工具、活動方式、教學場所、節令氣候、飲食衛生等公共安全,以確保師生及隨隊人員身心健康。 四、活動自主:教學活動內容,應由學校教師自行設計。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