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少年輔育院原聘任導師訓導員留用人員專業訓練辦法 › 第10條

少年輔育院原聘任導師訓導員留用人員專業訓練辦法 第10條

受訓人員訓練期滿,由矯訓所填具訓練成績考核表,報請法務部核定成績 及格者,發給訓練及格證書,並函知服務機關及銓敘部。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少年輔育院原聘任導師訓導員留用人員專業訓練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