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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輔育院條例 第3條

在院接受感化教育之少年稱為學生,男女學生分別管理。但為教學上之便利,得合班授課。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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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