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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作業準則 第16條

對屠宰場從業人員之衛生及健康要求,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不符合者,不得從事與屠體及內臟接觸之相關作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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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