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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場設置標準 第3條

屠宰場之場區環境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場區內環境應隨時保持清潔,並設有完善之排水系統。空地應酌予舖設混凝土、柏油或綠化等,以減少灰塵產生。 二、場區周界應有適當之圍籬或圍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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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