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工會法施行細則 › 第31條

工會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不加入工會,包括要求勞工退出已加入之工會。
AI 白話解釋
← 第30條看 工會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3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