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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輔導準則 第16條

凡在國內能產製之成品半成品等能符合貨品進口管制準則者,主管機關得 予適度之進口管制,此項管制應隨時檢討解除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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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