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 第2條
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所稱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以下簡稱顧問公司)。 顧問公司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維護計畫),並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維護計畫之內容應包括
第三條
至
第二十一條
規定之相關組織及程序,並應定期檢視及配合相關法令修正。 經營顧問公司,應於取得顧問公司登記證前完成第二項維護計畫之訂定;其於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顧問公司登記證者,應於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