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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內電話規則 第32條

市內專線分左列兩種: 一、長期專線:用戶不預定租用期間,連續租用在三十日以上者。 二、臨時專線:用戶預定租用期間,連續租用在三十日以內者。如需延長 ,其全部租用期間最長以一年為限,期滿拆除。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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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