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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內電話規則 第69條

每號市內電話用戶由電信機構發給其所屬彙編區之電話號碼簿一本。裝有 多號電話之用戶以其需要發給之,但以不超過其電話號數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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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