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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 第84條

第 八 章 附則
(刪除)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85條本條例施行區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第86條本條例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定之。第87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日修正公布之第十九條之一、第三十五條之三、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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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