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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設置辦法 第11條

私立幼稚園董事會之成立須開具左列各事項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案: 一、董事會組織章程。 二、設置基金、資產之項目與數額及其確實證明。 三、董事長、及董事詳細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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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