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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器製造及修理業之檢校設備標準 第12條

液柱型壓力計之檢校設備為標準液柱型壓力計,其全量一.五公尺水銀柱 (mHg) 以上,最小分度值一毫公尺水銀柱 (mmHg)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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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