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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5條

前條申請人於不同地址分設測試實驗室執行檢定者,應就各該測試實驗室分別申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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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